各位 大家好
有人认识张太和吗 如果有认识的话,请联络我,本人有重赏 我的电话是13950336711, 现在,我们一百多人联合起来要把这个丧尽天良的人找出来!
我来介绍一下他的情况:
张太和 男 约55岁, 身高1.75米左右 福州市晋安区人,具体门牌号就不清楚了.
职业:曾经在仓山区盖山镇跃进村办过工厂 厂名叫<永丰鞋厂>
2001年搬迁到闽候尚干,把厂名更改为<瑞申鞋业有限公司>.第二年,此人把工厂偷偷地转卖给他人,欠下了全厂工人三个月的工资逃跑了. 据说,此人故意跟老婆离婚,目的是为了转移财产,把上百农民工可坑苦了!
现在七年过去了,又听说他在芾田,不知是真是假,到处都找不到他.
下面是一位农民工请求某报记者帮忙协助讨工资的一篇文章:
[福州] 执着外来工 漫漫追讨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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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之窗
www.66163.com 2002-07-26
对江西农民方国梁来说,打工的劳累和漂泊异乡不算什么,最让人揪心的是辛辛苦苦工作后却拿不到血汗钱。
方国梁去年6月开始在仓山区盖山镇跃进村“永丰鞋厂”打工,苦干了4个月,至今仍有1780元工资拿不到手。方国梁偏不甘心,在打工之余奔波了近10个月,跑了市、县、区三级劳动部门、法院和法律援助中心,至今没有结果。昨日,方国梁来到本报讲述了他漫长的追讨过程,希望能有个部门来关心外来工。
打工
去年6月,方国梁到“永丰鞋厂”打工,原计划只工作1个月,因此只与厂长张太和达成口头工资协议。7月,由于工厂突然收到大宗订单,急需人手,方国梁就留下继续工作,直到9月工厂停产搬迁。去年11月,该厂迁到闽侯祥谦镇岐头村,改名为“瑞升鞋业”。
方国梁的累积工资有4300元左右,扣除方国梁预支的生活费1100元外,还剩3200元。去年10月,方国梁领到920元钱。由于没签订劳动合同,方国梁只好不时催促张太和付工资。
追讨
去年12月,方国梁追到新厂,从张太和那儿要回了500元。张太和推说余下的一个星期后付清,但此后却不见偿还。今年1月21日,方国梁再次追到新厂,张太和只好写了一张1300元的欠条。方国梁要求看过计账单后再定应付款金额。张太和表示,如果不收这张条子就别想再要工资了。条子上没有年份,只有日期;没有公章,只有签名。同前几次的情况一样,张太和又没有履行他的承诺。
劳动部门
在追讨过程中,方国梁找到仓山区劳动局仲裁科,请求介入。仲裁科认为鞋厂已经搬到闽侯,不属于仓山区管辖。
今年3月4日,方国梁带着欠条,来到闽侯县劳动局监察科,该局的罗立新接待了他,并当场打电话给张太和,张答应10内还清。10天后,方国梁找到张太和,张让他等一会儿,其实想悄悄从后门溜走。方国梁发现后上前阻止,却被张手下3名工人痛打。闽侯县祥谦派出所接到报案,让方国梁去医院检查,并让张太和赔偿医药费300元。
接着,方国梁又来到闽侯县劳动局。该局接待人员表示,劳动局只管企业,不管个人。
法院
3月16日,方国梁到仓山区法院状告张太和。仓山区法院建议他转到闽侯。
一星期前,方国梁来到闽侯尚干法庭。法庭的答复是:起诉条件不够,张太和的户口所在地不明,由于欠条上有“工资”字样,应去劳动部门反映。
法律援助中心
仓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答复:要等法院立案后才能帮上忙。
部门答复
方国梁怎样才能要回工资?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。仓山区劳动局仲裁科表示,方国梁应到现有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。闽侯县劳动局说,劳动部门只管企业,不管个人。闽侯县尚干法庭介绍,关键要看债权人是公司还是个人,如果是公司(欠条上有“工资”两个字),可先去劳动部门投诉。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律法规处则认为,不管法人是否变更,比如兼并、分立、更名等,只要与原来的工厂有直接关系,新厂都要负责付清原来工厂工人的工资。
采访到这里,记者也糊涂了。方国梁到底怎样才能领到自己的劳动所得?
[来源:新华网]